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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京北地区学员的多种学车需求,我校成功申请了大型货车的培训资格,即日起面向社会招生。为了方便记忆,现将学习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摩托车四种车型的条件整理如下。
学习以上车型的学员必须是北京市户口,大型货车、摩托车可以初学,其他两种车型必须通过增驾。
一、年龄条件
1、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申请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2 视力:申请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四)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学员在学习过程当中出现上述违章行为,所学成绩全部作废,因此造成的损失学员承担。
五、预约考试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相关规定
(一)报考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科目二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科目二考试;
(三)报考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科目三考试;
(四)报考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科目三考试;
(五)报考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科目三考试。